高高兴兴开车出门,结果开着开着发现自己堵成狗,还不如走路快呢。碰到路口或者车道较窄,谁开车先走的确是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转弯让直行。十字路口,绿灯直行,对向车道车辆左转没有让行,虽然是直行车辆撞的对方,可还是对方全责。就像这样:
交规虽是这么规定,可是路口减速是每位车主都应该的,路口的很多事故,就是因为直行的车主认为自己有优先权,对方会让我,于是大步流星,结果就被撞了。
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转弯让直行”并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直行一方负全责,比如下面这些。
一、 有“让”行标志
在有“让”行标志的路口,即使你是直行状态进入交叉路口,也要让行其它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这就是规定。
二、 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在行车中很重要,一不小心你就会从有理变无理。但有很多车主都不知道“灯头让灯尾”是什么意思。
具体意思为:在十字路口,刚好是红灯,你在等红灯变绿灯时,这时你的方向就是“灯头”,而与你交叉方向,在等绿灯变红灯的车的方向为“灯尾”。这时如果“灯尾”方向的车在绿灯和黄灯交替闪时(此时他并没有闯红灯),进入路口时,而你的方向已变绿灯时,你必须要让这辆车先行。
如果此时你撞了对方的车,你就得负全责的。即使你是绿灯通行。
三、 辅路让行主路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即使是直行,也必须让行主路车辆。如果发生碰撞事故,则辅路抢行的车辆负全责。
四、 支线让干线
现在大多数城市的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联络线或支线,那么联络线支线上的车辆就要让行主干线上的车辆。即使支线车辆看似直行通过交汇路口时,也需要让行主干线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支线车辆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