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晚上开车胆战心惊的,远光灯实在太影响视线了,一瞬间眼睛就像被强光刺瞎了似的!”昨天晚上,贺女士回家路上被对向车道的远光灯晃花了眼,开车撞上了侧前方的隔离栏,车头损毁严重。交警赶到时,贺女士称当时对面驶来的车一直打着远光灯,使得她根本看不清前面的人行横道,幸好临时把方向急打一把,才没撞到行人。
六成车辆滥用远光灯
就贺女士所提的车辆滥用远光灯的情况,交警中队民警当场选取了一处交叉口作为调查点进行了一次统计。当晚7时至7时30分,共有96辆汽车经过路口,其中有58辆车一直打着远光灯行驶,在车辆交会和经过人行横道时均未有任何改变,有23辆车在两车交会时把灯光切换为近光灯,另有15辆车一直开着近光灯。
夜间行车,灯光是车辆的“眼睛”。机动车配备远光灯是为了在照明条件极差的情况下使用。但是,现在的很多驾驶员为了让自己视线清楚,一上路就打开远光灯,会车时也不变换近光灯,这就会给别的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轻则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重则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据交警介绍,不当使用远光灯会瞬间致盲,对车辆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以及宽度的判断力也会下降。来自交警部门的统计表明,夜间行车事故当中,约有三成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
最怕远光灯迎面照来
“我跑夜车,最怕被迎面而来的远光灯‘亮瞎眼’,强光一逼什么都看不见,太不安全!”开出租车的刘师傅对开远光灯的驾驶员非常反感。有多年驾车经验的一位老师傅对记者说:“城区的马路上光线都不错,没必要开远光灯,但好多驾驶员还是开着远光灯行车,自以为这样看得清楚,安全。其实,这样一点都不安全,对他自己也是危险的。当迎面而来的车辆被远光灯照得什么都看不见时,方向就会跑偏,极有可能和开远光灯的车辆发生碰撞。”
在高速或者国道上夜间行车,会车时,远光灯与近光灯的变换显得更为重要。
“现在的大卡车,车灯都很亮,大卡车司机为了赶路,懒得变换近光灯,导致迎面驶来的小轿车驾驶员什么都看不见。”驾驶员刘师傅说。
一名交警告诉记者,驾驶员在考取驾照时,已经学习了机动车灯光的使用环境,但在实际驾车操作中,有些驾驶员素质低下,明知使用远光灯违反规定,还是在使用,也有的驾驶员在被查时,狡辩是忘记关闭远光灯。
“有时候也不是司机有意的,开了几年汽车总会有一些习惯和惰性。”一位姓董的司机说,况且现在有一些车子已经不把灯光控制器装在方向盘上,操作也不太方便。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有的驾驶员为了让车灯更亮,私自改装车灯,将原有的卤素灯改装成照明效果较强的氙气灯。一名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更换后的氙气灯泡与大灯总成内的反光罩聚光点不成比例,车灯改装后便不再聚光,氙气灯泡的亮度又比卤素灯泡大得多,若夜间行车时打开车灯,在光线不聚光的情况下,强光四散,很容易使前方车辆和行人产生视觉盲区,酿成车祸。”
别让城市文明蒙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按照交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记1分,最高罚款200元。
许多市民表示,城区道路光线良好,应该禁止车辆使用远光灯行车。另外,有市民呼吁对于私自改装氙气灯的,以及将车灯灯泡照射角度调试偏高的,交警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
交警部门人士表示,对于滥用远光灯的,交警将不定时地进行宣传教育,一旦发现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司机处罚。更重要的是,驾驶员应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良好行车习惯。一次简单的远近灯光转换,或许就能避免一次事故。因此,如果疏于管理,放纵驾驶员滥用远光灯,将让城市文明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