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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岁大妈驾车被撞 全责的出租司机为啥不服?

时间:2018-03-12 00:00:00  中国汽车新闻网  

    于大娘今年 75 岁,2017 年 5 月 16 日早上 6 时 40 分,她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去市场买菜,在大连白山路与同泰街交叉路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于大娘受伤。
    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当时正准备右转向,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令他吃惊地是,开车的竟然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大娘,他怀疑于大娘是无证驾驶,立即报了警。

    沙河口交警大队检查后确认,于大娘有驾驶证。考虑到于大娘腰部受伤,交警立即联系了 "120" 救护车将其送医院治疗,出租车司机赵师傅也来到医院,主动垫付了于大娘的医疗费 20000 元。后经交警现场勘查,赵师傅因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认定于大娘无责任。
    今年1月,于大娘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将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和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医司法鉴定部门伤情鉴定后,确定赵大娘构成十级伤残,伤后 3 个月需要一人护理,2 个月内加强营养,后续治疗费 10000 元。

    赵师傅认为,法律应当禁止超过 70 周岁的老年人驾驶机动车。虽然自己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无异议,但事发时自己驾车右转向,速度并不快,而于大娘出事时已 74 岁高龄,虽然其有驾驶证,但观察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能力差,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故主张于大娘也要对自己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能力,于大娘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不应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次事故的发生是出租车赵师傅违反交通规则右转弯时未让直行车造成的,与于大娘的年龄无关,故肇事司机赵师傅应当赔偿由此造成于大娘的全部损失。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出某保险公司在 10 日内赔偿于大娘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14 万余元,判决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赔偿于大娘的鉴定费 1800 元,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 1969 元。
    王金海表示,除了部分车辆对驾驶年龄有要求外,老年人开车在心理上有一定优势,比如心态平和,行车稳重,不意气用事,老年人在开车时要学会发挥这些优势,扬长避短,尽量避免夜间、天气不好时单独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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