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相撞,两名车主没谈拢赔偿问题,打电话找交警来评理。交警到现场后发现,两名司机均是醉驾。
1月28日晚9点,陈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机场东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付某驾驶的荣威牌轿车相撞,陈某手臂受伤。两人在谈赔偿问题时,没谈拢价格,便拨打了报警电话,请交警来评理。
六合交警大队雄州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两人身上都有浓浓的酒气,便分别让他们吹气测酒精,结果显示,陈某酒精含量为112.65mg/100ml,付某酒精含量为145.23mg/100ml,二人皆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交警告诉他们,等待他们的不仅是吊销驾照,还要拘留时,两车主均后悔不已。(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