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奇 范静 记者 王茸) 随着春节临近,不少电动自行车的后座上都堆着高高的年货。为避让这些摇摇晃晃的电动自行车,近日,江宁区发生多起车辆追尾碰擦事故。
“我车开得好好的,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向我撞过来,吓得我赶紧打方向,结果蹭到了别人的车。”近日,江宁交警大队高新园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竹山路上两车碰擦,民警赶到现场,一名司机委屈地向交警讲述事故发生原委。
交警发现,那辆险些撞车的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绑着好几个纸箱,里面装着各种水果,堆在一起比人都高。电动车车主李女士不好意思地说,她刚买了一些水果准备春节食用,可能水果太重了,她车骑起来有些不稳。
交警告诉李女士,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车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而李女士的货物明显超宽超高,需要罚款50元。“竟然还有这个规定?”李女士懵了,乖乖掏钱认罚。(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