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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新规4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6-04-02 00:00:00  中国汽车新闻网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公安部139号令)已于4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规定》共修改35条、新增17条,总计105条。修改后的《规定》,为一部分人群提供了申领、年审、增驾、换证、补证等方面的便利,也在境外驾驶证“转入”、自学直考等方面加强了监督,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优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但是驾驶证记分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完全没有变化。那么新《规定》究竟有哪些主要的变化。接下来蜀黍就来为您详解新规:

一、可异地补换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针对人群:不在户籍地居住的驾驶员

以前:驾驶证补换、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

现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都可办理这些业务。

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

二、可异地初次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针对人群: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以前: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现在: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三、自主报考 全面推进

以前:需通过在驾校学习并考试,实行考试名额分配制。

现在: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16市自学直考

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千万记住,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切记,小伙伴们!重要的事情在脑中默念三遍!

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四、70岁以上才需每年体检

针对人群:高龄驾驶员

以前:体检年龄60周岁,未体检将被注销驾驶证

现在:体检年龄调整为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驾驶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此外,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因未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只要补交体检证明就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五、残障人士申请驾驶证条件放宽

针对人群:单眼视力障碍、单手手掌缺失

以前:只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

现在:将逐步放宽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单眼视障人员(单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六、境外驾驶证转入更严格

针对人群:持境外驾驶证的人员

以前: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考科目一,AB证加驾考科三。

现在:内地居民在境外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要科一科二科三全都考;连续居留时间超过3月的也应当考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科目三。

七、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手续更简便

针对人群:校车驾驶员

修改后的《规定》要求,驾驶员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将无需提交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您或许会吓一跳,那不是很不安全?别紧张,驾驶员不用“自证清白”,但公安机关要核查。《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要向驾驶员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八、A、B证降级后一年内或可恢复

针对人群: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但申请应在降级后一年内提出。

九、实习期扣光12分驾驶资格要注销

根据新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十、申请增驾A1证条件放宽

针对人群:公交车司机(持A3证)、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

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员,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哦!

十一、小车夜考有变化

针对人群:科目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十二、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十三、驾训时交通违法

针对人群:学员、教练、随车指导人员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十四、驾照被注销可至直接申请考试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注意区分概念!(腾讯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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