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9时许,吴中交警大队越溪中队接到报警称,苏旺路越溪创业园附近,有一辆白色SUV撞飞行人后逃逸。等民警赶到现场时,伤者已经死亡。吴中交警迅速成立专案组,连夜将肇事车辆“哈弗SUV”锁定。
据报警人称,当时看见一辆白色哈弗SUV撞飞一名行人。由于当时雨特别大,自己隐隐约约只看到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前面似乎是“豫N”,车牌后面的数字没看清。肇事车辆稍作停留后便迅速逃离现场,受害人躺在地上不动。
越溪中队民警到达现场经过初步勘察后发现,路上还有汽车撞击后遗落在现场的车灯碎片及散落物,120到达现场后确认男性伤者已经死亡。事后,吴中交警大队及越溪交警中队相当重视,迅速组织专案小组到现场察看并对案件展开调查,并立即调看了事发周边路口的监控。根据目击者的描述,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撞人后,曾短暂停留一下,然后立即驾车往中兴路驶去,逃离现场。
吴中交警大队、越溪交警中队在对事故现场收集的散落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前期调看周边路口的监控视频资料及报警人提供的初步车辆信息及逃离现场路线分析。随后,专案小组连夜奔赴越溪派出所、横泾派出所调看所有路口及卡口的监控视频,排查取证。通过视频监控回看、车辆轨迹分析等方式,从海量的视频资料中进行排摸,搜集有关的证据资料,于10月23日早上锁定肇事逃逸车辆白色哈弗豫NKP99×。就在此时,越溪交警中队接到越溪派出所电话,苏旺路肇事逃逸案驾驶员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过来投案自首了,肇事车辆白色哈弗豫NKP99×及驾驶员李某均在越溪派出所内。
昨天中午,越溪派出所将肇事车辆及驾驶员移交至越溪交警中队。专案小组将遗落在现场的车灯碎片及散落物作了比对,完全吻合,肇事车辆左侧前挡风玻璃破碎处仍有死者毛发残留物。(城市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