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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自称遵守准则反遭召回 股东提请索赔

时间:2016-10-08 00:00:00  中国汽车新闻网  

       据汽车新闻网站Autonews报道,美国一联邦法官表示,由于菲亚特克莱斯勒发布其完全遵守车辆安全法规的公告,却又遭受召回调查,菲亚特克莱斯勒必须受到股东关于其欺诈的部分指控。

   

  美国曼哈顿地区法官杰西·弗曼(Jesse Furman)表示,菲亚特克莱斯勒必须直面股东方面的索赔需求。在2014年底的时候,菲亚特克莱斯勒在声明中表示公司“充分”遵守了汽车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即便那时,菲亚特克莱斯勒正因产品缺陷引发两起召回,还在接受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的调查。

  弗曼回绝了股东关于菲亚特克莱斯勒违反了会计原则方面的指控,股东认为,菲亚特克莱斯勒并没有为召回预留出足够的应对资金。不过,法官批准了股东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指控,尤其是针对CEO塞尔吉奥·马尔乔内(Sergio Marchionne)以及其美国公司前安全主管斯科特·昆赛曼(Scott Kunselman)的指控。

  截止发稿时,菲亚特克莱斯勒作为原告,并没有立即做出回应。而股东的代表律师,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股东们指责原告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忽视安全方面的考虑,将上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抬高菲亚特克莱斯勒的股价。股东表示,菲亚特克莱斯勒的举动最终在去年自食恶果,公司被勒令支付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1.75亿美元的罚款,以及承担约6.7亿美元的召回费用。

  在一项26页的判决中,弗曼表示,理性投资者“可能而且极有可能”对菲亚特克莱斯勒的公告做出公司遵守汽车安全法规的解读,因为,他们的公告暗示公司实质上遵循“所有的”适用法规。弗曼表示,考虑到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已经开始调查菲亚特克莱斯勒了,上述表述其实具有误导性。之后,公司开始严密监测安全方面的问题,最终仅过了几个月,菲亚特克莱斯勒就承认其在大范围内并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法官暗示,菲亚特克莱斯勒低估了召回的成本,但他将不允许以所谓的 “欺诈后见之明”(fraud by hindsight)为缘由提起索赔需求。弗曼写道:“被误导的乐观精神并不是行为的原因,这并不支持诈骗方面的推断。”(网易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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